N栏目主持 苏燕梅
家住福州仓山共和路同善小区的涂女士,三年前花了10万元购买了小区地下车库的一个停车位,而邻居陈先生花1000多元请走“僵尸车”后,每月向物业交150元管理费,在紧挨涂女士车位的地方圈出个停车位。原本相安无事,然而最近,两人因车位一事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有一天,朋友来访,涂女士的车位上多停了一辆车,陈先生因此就把他的车横在涂女士的车前,让她的车无法进出。此事之后,又发生多次类似的堵车事件。终于,几天前的一个傍晚,两人在车库碰面又起争执,被惹急的涂女士打了110报警。
圈车位设栏杆车经过常被刮
为何陈先生的地下车位只花1000多元?陈先生解释说,两年多前,他的车位上停了辆“僵尸车”,他和物业商量后,花了1000多元把“僵尸车”移走。从2011年3月开始,他每月上交150元的停车费,物业就把这个车位给他使用至今。
对此,涂女士认为,陈先生的停车位是通道,根本不能停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也反映,陈先生圈出的停车位处于转弯处,他又安了地锁和栏杆,其他车子拐弯时,轮胎常被刮到。
图纸规划中并不是车位
陈先生的停车位是不是通道?10日下午,主持人来到小区开发商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调出了1~3号楼的地下室平面图。从图纸上可以看出,陈先生停车的位置,并没有规划车位,而是通道。
主持人给陈先生看了图纸,陈先生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他一会儿质疑图纸,一会儿认为那块地可能是预留位置。他说,涂女士必须出示他所停放位置的产权证,他才不停。
社区称停车纠纷物业有责任
既然,陈先生停车的位置并不是停车位,物业又怎能租给陈先生使用呢?小区物业处一负责人表示,这事是前任物业手上做的,他不知情。该负责人说,涂女士找到物业,要求将车移走;他们也找了陈先生,对方不肯。从这个月开始,物业不再收陈先生的停车管理费,要等到这事有个结果再说。目前,社区已介入调解。
居委会林书记对主持人说,这起纠纷中,物业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车位是物业出租的,物业没须很好地进行调解,结果矛盾激化。据了解,经社区调解后,陈先生也表示,只要物业给他再找个车位,他可以移车。
□律师说法
增设车位需业主同意
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王荣坚律师表示,地下通道一般不允许增设车位,因为可能会影响其他业主车辆进出;如果在不影响其他业主进出的情况下,物业需增设车位,首先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必要时,还要经全体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