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今年起,莆田将追加“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现代物流业专项扶持资金。年内,物流企业按其在莆田缴纳税收当年增量的地方所得财力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100%奖励。记者获悉,为将现代物流产业做大做强,日前,莆田市出台十条措施,扶持重点物流企业。
根据措施,对在莆田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物流企业(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符合莆田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其物流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对产出拉动效益大的重大现代仓储物流项目,可享受总部经济政策。
今后,被评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将可分别获得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年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且对地方级财政贡献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甩挂运输企业经营规模达到50辆牵引车、100辆挂车的并在莆田上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