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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证”变“辅修证” 学生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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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学位证”变“辅修证” 学生很郁闷
福州大学下发新通知,不再颁发“双学位、双专业”证书,已修读两年的学生觉得很突然,校方称是执行教育部门文件
 

N本报记者 王林成 李薇

关注理由

用两年课余时间,修读了学校的“双学位”课程,却在大四学年,课程已接近结束时,被通知原本的“双学位证”要改成“辅修专业证”。近日,福州大学不少学生向本报反映,这一调整来得很突然。

校方表示,证书改名是执行省教育厅的文件,证书的名称虽然改了,但本质没有变,和此前一样,都是由学校颁发,并且报省教育厅备案。学生们担心,证书改名后,会影响在就业中的使用。校方相关负责人称,这主要得看用人单位的想法,校方也无法决定。

记者调查发现,我省乃至全国不少高校的“双学位”,本质上是辅修专业,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

只剩实习和论文,被告知只发辅修证

王同学是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四学生,开学没几天,她就听到了一则涉及自己课程的消息,这一消息让她和身边不少同学觉得很突然。

“我们刚听说,在学校所学的双学位,可能无法拿到‘双学位证书’,只发‘辅修证书’。”小王说,她从大二开始,利用晚上和周末修读了本专业之外的应用心理学课程,一共50多个学分,一个学分121元,目前只剩实习和论文。

小王说,之前的师兄师姐,修读完后拿到的都是“双学位证书”,不明白学校为什么突然做这样的变动。福大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的林同学,也遭遇类似情况。

学生担心证书改名影响就业时使用

记者在福州大学官方网站,找到了前日发出的《关于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从2013-2014学年起学校不再颁发“双学位、双专业”证书,做相应的调整:1.原符合颁发双学位证书的学生,届时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位证书;2.原符合颁发双专业证书的学生,届时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3.原符合颁发主辅修证书的学生,届时将由学校颁发辅修课程证明。

在福大官网上,记者还找到了一份今年5月6日发出的《关于在校学生申请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的通知》,其中提到:“已获得主修专业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第二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符合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给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相关数据上报教育厅。”

对于这一变动,学生纷纷表示,他们最担心的是,会不会影响证书在就业中的使用。“我们报名时,学校说的是,能够拿到第二学位证书。就算政策要调整,也应考虑一下大四学生的付出,逐步推行。”福大的曾同学表示。

校方称:证书改名是执行部门文件

对于此事,福州大学教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相关文件,学校就根据文件精神,对证书名称作了调整。

据介绍,整个福州大学目前约有2000人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主辅修”,占所有学生的10%~20%。该负责人表示,证书的名称虽然变了,但本质没变,现在的“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和此前一样,都是由学校颁发,并且报省教育厅备案的。

该负责人称,据他了解,此前确有一些学生凭借“双学位证书”成功就业。但证书改名后,是否会影响在就业中的使用,他称,这主要得看用人单位的想法,校方也无法决定。

□解读

名为“双学位”,实是辅修专业

其实,根据省教育厅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我省高校很多本科生,在大学期间修读的“双学位”,严格来说,应称为辅修专业学位。由于此前操作不规范,不少高校的辅修学位证书,是以“双学士学位证书”等的名目出现。

据了解,我省乃至全国不少高校的“双学位”,其实是辅修专业学位,它是指本科在读学生,在主修一个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辅修其他专业,通过考核后,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相应的证书。这与“第二学士学位”完全是两个概念。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对完成本专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尚未开通辅修专业证书信息查询。不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特别开通了“福建省高校辅修专业证书查询”模块,可以供学生和用人单位查询认证。

而“第二学士学位”,指的是学生在本科毕业、已经取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经过统一考试后被高校录取,经过2~3年的全日制学习,取得第二个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

高校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专业,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据了解,目前,我省只有厦门大学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资格。“第二学士学位”是国家承认的学位,在“学信网”可以查验。

“双学位”在我省仅试行2年

2009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事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决定招收应届毕业生修读“双学位”。由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免试入学,学习期限为2~3年,按全日制在校生统一管理。

这里的“双学位”,与辅修专业的不同在于,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才能申请修读。

当时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为缓解就业压力。这样的“双学位”,也仅仅是2009年和2010年在我省进行了两年试点,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学历、学位。省教育厅网站为此开通了专门的“‘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查询”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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