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马俊杰
本报讯 路边没有停放轿车,但摆满了三角锥、石块、灌了泥沙的水马。昨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反映,莆田城厢区石室路往石室岩方向的道路,沿街店家强行占位,不让小区居民停车,而且还在道路两边私划停车位,影响通行。
怕车挡了店面店家出招占道
昨日中午12时,记者来到石室路看到,约6米宽的车道两边,停满了私家车,使得该道路只允许一辆车通行。
记者看到,在一家艺术培训中心的门口放着三个三角锥,上面标有“艺术培训”的字样。该培训中心负责人称,这些三角锥是为了方便前来培训的学生上下课,若有车主要停车,可将三角锥移开。
另一家名叫“胖胖”食杂店的门口前,两水马摆设在道路边上,里面灌满了泥沙。隔壁一家便利店老板透露,路边的水马就是这家“胖胖”食杂店的老板摆放的,已有很长时间,为的是不让车辆遮挡店面,影响生意。而“胖胖”食杂店的老板予以否认。
车主不愿花钱停车
目前,莆田市在荔城大道和梅园路实施收费停车,每天5元/辆·次,由于市民长期习惯免费停车,对于实施的收费停车位有些排斥,因而将车停靠在收费路段附近的小巷内。
记者发现,由于道路宽度有限,若在小巷内停车,往往与沿街商铺店面相距很近,因此店家为给自己留出足够空间,常常想方设法阻碍停车。除了在石室路出现店家拿物品霸占车位外,市区其他地方,如古城路、八十亩小区、梅园路等地段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
做法不妥车主、店家将被罚
莆田市城厢区城管执法分局陈局长表示,市区占道停车或者摆放物品霸占车位的现象由来已久,部门曾查处过,但回潮现象严重。
陈局长说,店家私自在店门口前道路摆放物品占道,或者车主将车乱停在路边,都是违规行为。目前执法部门都是采取取缔和责令整改的办法整治,但因目前市区停车暂无规范,且市民喜欢随意停车,而商家占道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因此,执法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对屡犯的店家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车主乱停车也将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