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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开封饮料内 漂着塑料胶条
该款亮力牌饮料的生产厂家表示,是包装时不慎遗留,愿意按10倍货价赔偿
瓶盖未开封,却可以看见瓶中饮料中漂着一条长塑料条
 

N本报记者 徐丰 文/图

本报讯 亮力牌饮料还未开封,瓶子里却漂浮着一条塑料标签。昨日,在福州金山小学旁开小卖铺的肖先生拨打本报968111,称日前他店里出现了这一问题饮料。

据肖先生介绍,9月9日,一名学生拿着几瓶亮力牌饮料到他店中要求退货,理由是其中一瓶饮料未开封而里面竟然有塑料标签。肖先生说,这款饮料含量500ml,售价2元,一些小学生曾来店里买过。

昨日,记者见到了肖先生提供的问题饮料,发现未开封的饮料瓶里有一条4~5厘米的塑料胶条,上面还印刷着红色英文。

记者昨日与亮力牌饮料生产厂家——福建标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程先生取得联系,他表示,初步可判定瓶中胶条是工人包装时不慎遗留的。程先生说,公司对饮料外包装还采取人工粘贴,胶条应该是罐身上包装纸上撕下的。虽然工人在分箱时会检查,但是不能保证没有疏忽,此前也有发现类似残次品。程先生表达了歉意,并表示不会对饮用者造成伤害,愿意赔偿10瓶。

开小卖铺的肖先生觉得厂家赔偿不够,觉得至少应该赔偿几箱饮料。对此,福州市工商人员解释,根据“食品安全法”,由于目前饮料并未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也未出现明显质量问题,产家最高赔偿限额的确是货价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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