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侯希辰 通讯员 金国清 陈加贤
本报讯 南平的袁某、卢某、薛某都是80后小伙,高中同班毕业后均回乡务农,今年初,三人见红豆树作为名贵绿化树种在苗木市场价高且畅销,便商定到山上移植一些较大的野生红豆树到农田上,培育几年后再出售,觉得这样既可保证树种纯正,又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3月5日,三人在浦城县双墩村“盛家坑”山场寻找到一些树形很好的红豆树后,立即雇请村民刘某等四人采挖了其中的6棵,用农用车运到责任田上分成17株种植。今年5月,林业公安在巡查时发现移栽的红豆树。经鉴定,被采挖的红豆树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蓄积量为1.0766立方米。
此案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1日,三人被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