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关铭荣 文/图
本报讯 地下室被业主隔起了小单间,楼顶也被砌起了小楼,福州金山桔园路某楼盘的业主们,反映违建未果,请来施工队帮拆除。昨日,该小区一业主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小区内几座高层单元楼顶及地下室公共空间,被多家住户随意搭盖。律师表示,若是公共空间,任何人都无权擅自改建,但其他业主请施工队拆除的行为也违法。
业主:地下室被隔单间顶楼建平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楼盘的23号单元楼。业主陈先生带记者来到该楼地下室,地下室敲砸声不断。陈先生说,这是业主们联合请来的施工队正在拆除业主私自搭建的围墙。陈先生说,交房时地下室原来只有承重柱,没有围墙,怀疑被一楼业主私隔成单间,而一楼地面与地下室间的隔层被打出了一个大洞,搭盖的业主拿不出地下室产权证。陈先生担心,擅自改变地下室结构会危及整栋楼的地基。记者来到相同户型的地下室,看到只有几根承重柱,没围墙。
记者又来到23号楼18层天台,这里盖起了两间一层小平房,一处平房搭了水池,装了空调,另一处门前有小花圃。陈先生说,这些小楼是去年搭起的,23、19号楼等在内的约4座高层单元都有类似现象。记者看到平房墙上被业主们喷上了“拆”字。
物业:楼顶平房属违章搭盖
采访中,记者恰逢23号楼18层一间小楼的搭盖业主。这对夫妇称,楼顶交房后不久就出现开裂漏水现象,地砖与排水渠都是他们花万元翻新的,且天台常有人开了门不锁,导致有小偷翻入他家行窃。同时,开发商也承诺天台部分可由顶层住户使用,这是他们应得的权利。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称,住户反映的问题他们刚了解到,要待工作日核实后再处理。小区物业潘主任表示,已陆续接到多家业主反映,楼顶上的建筑属违章搭盖,但他们只能劝阻,无权强行拆除,至于地下室产权归属,他们不了解。
律师:应由部门拆除
记者联系上仓山区市容执法局,对方称,若正在施工他们可组织马上拆违,但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拆除难度大,涉及违章认定、进入住宅手续、拆卸及搬运成本,需向区里统一报批执行,处理期较长,办法多是冻结搭盖者的房产。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前往查处。
对此,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洪序耿律师表示,通常情况下地下层只被当作地下车库,开发商要卖给一户业主使用,需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批。而该小区地下层常年闲置,基本可判定是公共财产,任何业主都无权擅自改建。但其他业主请人来拆除,这也是违法的。由政府部门认定违章,再授权给城管部门执行拆除,才是合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