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京青年报
前日,记者联系山西被挖眼男童伯母张会英的丈夫郭志成,郭志成告诉记者,他至今尚未收到警方对案件的解释,他也不相信张会英是犯罪嫌疑人。
9月3日晚11时30分,山西省临汾市警方通报称:在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挖眼男童斌斌的血迹。警方综合侦查调查和刑事技术DNA检验结果认定,张会英系该案犯罪嫌疑人。
“我们两家相处很好,她(伤害斌斌)的理由是什么?”郭志成告诉记者,妻子既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有多名人证可证明案发时妻子不在现场(本报曾报道)。
郭志成说,9月11日他去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解释明白,并给他看证据。郭志成对公安局提出两条要求:第一,要求看女子抱着斌斌走的监控录像;第二,要求看到被拿走的那件茄子色的带血迹衣服。公安局只给了解释“在张会英的衣服上检测出来了斌斌的DNA”。但是没有同意郭志成提出的两个要求。
“我提问了很多问题,但是他们什么都不说,不给我解答,他们告诉我已经结案了。我告诉他们不能凭一件衣服就断定我媳妇的罪,到底有什么证据给她戴上这个帽子?他们要是能说服我,我就啥话也不说了。”郭志成说。
郭志成还告诉记者,他考虑过请一个律师帮助他同公安机关交涉,“可是我家这么穷,哪里请得起?”
法律专家:警方应解释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许兰亭教授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不认同警方的调查结果,可以去找警方寻求解释,也可以委托律师,要求警方做出进一步说明。但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警方可以不向当事人展示具体的证据。
许兰亭称,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知情权,可是这个知情权是否包括给他看一些具体证据,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侦查结果没有问题,警方应该尽量向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解释,消除其疑虑,如果结果有问题,那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再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