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前一段时间,莆田涵江区宝厦金象花园小区的监控系统瘫痪了,小区业委会决定向市住建部门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复。到住建部门咨询过后,他们才了解到,之前开发商仅上缴了一半公共维修基金,剩下的上百万元资金一直存在开发商的账户上。这一消息传回小区,很多业主对此提出疑问,他们表示这笔款项应该退回给小区全体业主或交给业委会使用。
维修基金产生利息业主却没有分享
宝厦金象花园小区位于涵江区六一路附近,由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09年5月份交房。该小区共有7幢住宅楼,其中6幢为7层以下的多层建筑,一幢为带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共有187户住户。
住在7号楼的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套房的面积是138平方米,当年买房时开发商收取了总房价2%、总额约1万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说是这笔钱将全部上交给市住建部门,今后专款专用,小区要大修时就可以申请使用。看到其他业主都没有疑问,他也爽快地交了。之后的2010年11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刘先生成为业委会成员之一。但是,和其他人一样,他并没有过多关注过大家所交的这笔公共维修基金。
前些日子,小区的监控系统和一部电梯坏了,业委会经过商量之后决定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当他们到市住建部门咨询过后却意外得知,当年开发商只把业主们交的一半公共维修基金存入住建部门的专用账户,剩下的约110多万元还一直留在开发商那里。“小区的很多业主听到这一消息后都表示不满,大家认为开发商不应该继续无偿使用这笔资金,应该退回来给小区全体业主或是交给业委会使用。”
小区业委会另外一位成员林女士表示,上百万元的资金,即使存入银行,每年也会产生一笔数额可观的利息,这部分收益不应该由开发商享有,而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交房四五年了,一些设施都老化了,如果业委会的账户上有这笔钱的话,单单使用利息可能就够修缮。”林女士说,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要求他们向开发商要回这笔资金。
主管部门表态将督促开发商还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并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当天没有上班,自己也联系不上。他表示,将向公司高层汇报这一事情,并给记者一个回应。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并未向记者作出任何解释。
涵江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郑先生介绍,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由开发商或物业暂时代管,原则上不能动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委会接管。之前,他们也已经接到宝厦金象花园业委会和部分业主的反映。经查证,当年该小区的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确实向开发商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2%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而开发商只向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上交1%维修金,还有另外1%维修基金被其截留使用。
郑先生透露,目前,市住建局已经专门就此事发出通知,要求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与宝厦金象花园的业主协商,及时如数退还被截留的维修基金,并向全体业主公布账目。“目前,我们也已经督促开发商尽早将此事落实到位,开发商也已经表态将按照规定退还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