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8日向社会公布了重庆、云南、四川、陕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甘肃9个省(市)45个县(市、区)2009年至2012年5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初步统计,45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7亿元。
此外,审计署指出,上述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不规范问题严重,普遍存在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管理,部分资金在征收人员、计生部门和财政专户等环节被截留、挪用、坐支等问题。如湖南省5县,社会抚养费6968.13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部分资金被截留、挪用、坐支。
(新华社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