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陈敏
本报讯 日前,省公安厅、经贸委、工商管理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指导意见》。从10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全省各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对无牌摩托车开展专项清理打击行动。省交警总队提醒,9月1日前购买、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需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对来历有证明,但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型,政府部门将给予所有人适当补贴后,进行回收或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