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莆田荔园路莘郊村路段一工地为方便施工,将市政绿化带变成工地道路,使大量绿地受损(详见9月17日P04版)。昨日,市民再次致电反映,该处绿化带不仅没修复,反而被破坏得更加严重。
“破坏绿化是小事业主会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荔园路莘郊村路段,只见路边绿化带上一条泥泞的土路,周围的草坪几乎全枯萎,路中间的草坪已不见踪影。记者发现,土路明显扩大,且绿化带受损面积也增加。土路与工地的交界处,放着石条,几个工人正忙着用石条砌墙。
在一旁监工的吴先生说,他只是负责现场石条施工,并非业主,但他得知业主已向规划、园林部门提出申请,只是部门尚未审批。“那些是小事,业主会赔偿。”吴先生说。经该处绿化带养护单位巡查员到场确认,施工方的确已破坏绿化带。
部门:施工方未递申请
莆田市园林局绿地管理科工作人员陈女士介绍,施工方在施工前曾向园林局咨询占用绿地有关事宜,园林局工作人员也到现场查看,但后来施工方并未提交申请。陈女士表示,截至目前,园林局尚未收到施工方任何申请,施工方也没承诺会赔偿因施工造成的损失,施工方行为属违规。
陈女士说,按相关规定,违规破坏绿地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恢复绿化,或处3至5倍的罚款,可园林局并没有执法权。对此,陈女士表示无奈,他们将马上把施工方违规破坏绿地行为上报荔城区城管执法分局,交由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