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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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表还要高价 的哥将被罚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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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打表还要高价 的哥将被罚千元
双方约好不打表车费10元,的哥事后要价20元被投诉
 

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近日,市民王丹(化名)拿着一张路程“0公里”的出租车车票,投诉闽AT1765出租车。原来,当天王丹乘坐该出租车,事先约好不打表10元,到达目的地后,的哥要收20元,于是她要求的哥原地打了张发票,并据此投诉。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将参照不按计价器收费处罚该的哥1000元。

14日晚10点左右,王丹在福州宝龙城市广场附近坐上车牌号为闽AT1765的出租车,的哥说当时是高峰期,要再拼一个乘客,至于车费,就不打表收10元。王丹当时同意了,但的哥企图拼客没有成功。

车子到达目的地后,的哥突然说要收20元车费,这下王丹不依了,坚持只给10元。可是的哥要求必须给20元后下车,僵持一会儿,王丹让步了。王丹支付了20元车费后,她要求的哥给她车票。的哥原地按下计价器,打出了一张显示路程0公里的车票。

福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台江大队调查后表示,闽AT1765出租车的当班司机承认曾经载过王丹,但否认收取20元车费,称最后只收了10元。不过,无论该的哥收取的车费是10元还是20元,他不打表的行为都已经违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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