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8版:文娱/星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李天一案今日宣判 律师称被告将露脸
被告:董洁主使的 潘粤明名誉权案再开庭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告:董洁主使的 潘粤明名誉权案再开庭

 

N新娱

本报讯 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去年10月以“董洁工作室”的名义,发出一篇声明稿抨击潘粤明嗜赌成性。潘粤明以名誉受损为由,向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提告。本案于昨日二度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场。但代表潘粤明出席的陈小姐透露,被告任佳莺将一切的责任推给董洁,先否认是董洁的经纪人,还称当初的声明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董洁方面来公布的,与她没有关系。

潘粤明的律师则表示:“其实这个声明稿,经过我们提交的证据显示,几乎可以确定就是由任佳莺帮忙发布的,我们这边也相信是由她发布的,相信法院也会在近期做出公正的判决。”陈小姐也表示,潘粤明自始至终都不相信是董洁发出的声明稿,所以不会相信任佳莺的说法。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