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消息,福州厦门2013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已经获国务院批准。省政府日前对两地的方案作出具体批复,批复要求福厦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福州将农用地800.9858公顷(含耕地478.8016公顷)、未利用地195.39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55.189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923.2965公顷,使用国有土地128.2771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城市建设用地1051.573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96.3846公顷。
同意厦门将农用地89.9206公顷(含耕地33.8317公顷)、未利用地9.99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17.6315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17.5433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城市建设用地117.543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9.911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