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在景区涂画或刻字,或许会被刑拘。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明确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明确导游劝阻责任。
省旅游局相关人士认为,新规虽未提及对乱刻乱画游客进行罚款或拘留,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乱刻乱画的游客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省旅游局也提醒市民,“十一”黄金周要文明出游,出境要尊重当地风俗,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
景区乱刻乱画将受罚
近日有媒体报道,新《旅游法》对于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但记者查阅《旅游法》发现,《旅游法》提及“文明出游,爱护旅游资源”,但对于不文明游客,如何处罚并无具体的处理规定。
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相关人士认为,新《旅游法》虽未提及对乱刻乱画游客进行罚款或拘留,但依据2006年3月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等行为,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文明旅游承诺写进合同
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我省目前正重点推“文明旅游细则”,并将印制“文明旅游”宣传折页50万份,在全省旅游企业经营场所摆放,全面普及文明旅游知识。
省旅游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旅行社组团,要将“游客文明旅游承诺书”作为旅游合同附件一并签订,约束游客旅游行为。今后旅游团中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可能将与旅行社的评级、出境旅游资质等挂钩。
此外,省旅游局还提醒,“十一”黄金周出境游游客,应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在行为、衣着、饮食、拍照等方面的风俗和禁忌,入乡随俗,举止得体,注重形象,文明出游,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
□提个醒
出游购物别轻信商家大让利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昨日,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15号警示,提醒市民出游莫被“攀老乡”、“商家大让利”等伎俩忽悠。
国家旅游局提示,“十一”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者如自愿购物,应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大让利”、“生子祈福”、“攀老乡”等宣传噱头,估算商品的合理价格,理性消费。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