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凯航
本报讯 孕妇小茹临盆产检,被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查出“梅毒”。等到小茹产后出院,到第三方医院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再次诊断时,却发现自己并无梅毒,也从未患过梅毒(详见本报昨日A38版报道)。
小茹告诉记者,由于被诊断出“梅毒”,孩子出生就没有吃过母乳,让她很是愧疚。除此之外,还有夫妻间的猜疑和亲家间的隔阂。小茹说,她随后向当事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赔偿和修改出院记录等要求,却未能达成一致,只好提请泉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
昨日,在协调过程中,小茹向与会的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提出修改出院报告,进行内部澄清以及经济补偿27000元的要求。小茹称,27000元包括了奶粉钱、医疗费用、误工费。
昨晚,记者致电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方一明,他向记者表示,具体协调方案还要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