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台湾新北市陈姓男子将宝马轿车开至一家洗车厂洗车。他指控,自己在附近逛街用餐2小时后,想起刚收回来的18万元新台币货款放在后座纸袋中,便焦急返回洗车厂寻找。洗车员工说车内确有一个纸袋,但“都是用过的卫生纸,哪有什么钞票”,已将纸袋扔到垃圾桶。陈男怒控其窃盗。警方表示,陈姓车主若想举证确有这笔18万货款,可出示当天收取货款的单据,并请付款店家作证。但如何证明18万确实是放置在后座纸袋中,有待检方进一步抽丝剥茧。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