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黄凡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秀屿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对一名受贿的计生办原主任提起公诉。日前,该主任已经被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林某某在担任秀屿区埭头镇计生专干,计生办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493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秀屿区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能主动退赃,对被告人林某某一审作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