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延迟交货半月,商家同意赔款
家住仙游县鲤南镇的陈女士,8月初在该镇城南东路的“锦牌橱柜”订购了一套橱柜,与商家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全款。合同规定商家于9月15日交货,但商家违约,延迟了半个多月未交货。
10月8日,经协商,商家同意按合同货款(16600元)的20%支付违约金,共计3320元;赔偿款待橱柜安装验收后即予支付。
(蔡学伟 郑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