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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可自由处分房产
来自城厢区的姚先生:我叔叔今年69岁,因种种原因,至今没有结婚,早在1984年,我继承他并生了二胎,当时由村委会去公证处做了公证,由我负担他的生老病死,并继承他的财产,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我叔叔想把房子登记在我女儿名下,请问当年的公证能解除吗?是不是只有他去世后,我才有权继承他的财产,去世前,他想给谁都可以?
答:继承只是针对遗产,即老人去世后,才存在对老人遗产进行继承的问题;老人生前,可以自由处分他的房产,可以赠与任何人。
使用赠与形式过户房产费用低
来自荔城区的陈女士:我和老公打算买第二套房子,但付不起首付,决定用他弟弟的名字买,他弟弟还没有买房,是外地户口但在本地上班,若5年后变更产权,怎样才能使费用最低,现在买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像您这种情况,用你老公的弟弟名字买,最好跟他签个协议,若是5年后想过户,可以使用赠与的形式,费用相对来说会比较低。
若延迟过户可先行入住
来自荔城区的张先生:我买的二手房因为房屋未满5年,想延迟过户,但钱款已经付了,需要签什么协议吗?
答:协议约定过户时间即可,关键要实际入住,发生纠纷时才能取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