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社会/现场
3上一版  下一版4
 
烧垃圾引燃绿化带、电线杆
两起事故车堵路 警察记者帮推离
这乌贼车连车牌都没有
福州三环边泡沫厂失火浓烟黑了半边天
为寻刺激富二代频行窃
越野车摩托相撞摩托起火
福清森林大火 八百亩林地被烧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烧垃圾引燃绿化带、电线杆
事发福州齐安高架桥附近,消防称当地常因烧垃圾引火灾
路边行道树被烧,树上爬藤也开始起火
 

N本报记者 江方方/文 黄孔瑜/图

本报讯 “不好啦,路边树木植被都被火烧了!”昨天下午,福州南二环路齐安高架桥附近,往福州肺科医院方向的路边,一处绿化带的树木植被着火,随后被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初步判断火灾因有人私自焚烧垃圾导致。仓山消防大队城门中队消防人员表示,这一带频频因随意焚烧垃圾引发火灾。

昨天11时50分许,记者到达火灾现场,烟雾有十几米高,火苗蹿起三米高,已经烧到了路边的电线杆,电线发出“吱吱啦啦”的响声。起火的位置是一片树木植被,里面地上散落着一些垃圾,有些已经被烧成了黑灰。

消防队员随后赶到了现场,除了灭火器外,还拿出铲子等工具用土覆盖灭火。十分钟左右,分散的火苗全部被扑灭。

“这一带常有人乱焚烧垃圾,既破坏了环境,又容易引发事故。”消防人员告诉记者,初步断定火灾由焚烧垃圾所引起。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经常有人乱倒垃圾,有的还就地乱烧垃圾,烧完后也没处理好火星。

对湖派出所民警表示,因焚烧垃圾而引起树木着火的,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对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蔡先生拨打968111报料,线索费80元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