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一年。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从2%降为1%;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保持不变,预计为4.8万多家企业减少2.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