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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药店“尝鲜”卖奶粉
榕10家黑电镀污染严重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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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药店“尝鲜”卖奶粉
看的多,买的少;市民认为,关键不是在哪里卖,而是质量是否更有保障
药店开设奶粉专柜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到药店买奶粉,在福州也变成了现实。记者昨日获悉,福州一连锁药店日前正式卖起了奶粉,不过由于这在福州还属于“尝鲜”,目前买的人还不多。

据悉,今年6月,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的政策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药店卖奶粉,市民怎么看?如何促进奶粉质量监管?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市民最关心监管

记者昨日在福州鼓屏路回春药店看到,门口一处柜台被装修成了奶粉专区,摆上了几款奶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奶粉刚刚上架不久,市民好奇的多,买的人还很少。记者昨日随机采访多位市民,大家表示,到药店买奶粉一时还不习惯,最关心的是药店奶粉质量是否更可靠,价格是否更优惠,产品类别是否丰富。市民何女士说:“药店的管理应该比超市更精细,更专业,对品质的把控应该会更加严格吧。”陈女士则说,如果能参照平价药品的管理,搞起“平价奶粉”,肯定会受大家欢迎。

当然也有不看好的声音。市民王先生就表示,药店卖奶粉,如果只是增加了一种销售渠道,那就毫无意义。他说,最近几年,奶粉质量问题频出,但几乎都出在奶粉质量本身,与流通环节无关。“老百姓更关注的不是‘哪里卖’,而是‘如何产’、‘如何管’的问题,没有解决质量问题,谁来销售、哪里销售没有区别。”

参照药品标准管理

记者从福州市药监部门获悉,依据目前的有关规定,奶粉属食品经营范围,药店只需向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与超市、商店并无区别。福州回春医药公司总经理李广宏说,药店对药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较食品更严格,引进任何一个品种,都会首先要求供货商提供资历证明,审核通过后才会引进其产品,奶粉供货商的选择同样是选用这个标准。但李广宏也坦言,奶粉的质量,靠药店肯定是无法保证,最根本还是要依靠源头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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