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5版:莆田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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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旅游法实施 导游收入降三成
新法执行,国内游涨幅约60%
 

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 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进店购物。这项规定给原先靠游客购物赚钱的导游带来较大冲击。同时,由于国内游价格上涨,不少旅行社订单量显著下滑。

国庆长假,莆田各大旅行社团队游数量明显下降,与之相反,自驾游呈井喷态势。莆田市阳关旅行社工作人员陈女士说,国庆期间,市民出行多以短线自驾游为主,有四五十批次,而团队游数量很少。

《旅游法》执行后,国内热门线路旅游报价普遍上涨,平均涨幅达60%左右,但黄金周结束后,旅游价格回落是普遍规律,不过今年各旅行社节后国内游线路报价依旧居高。以北京为例,国庆期间报价为4500元,目前降至3600元,但与以往2500元的价位相比仍然偏高,旅行社订单量也随之下滑。

林玲是莆田一名资深导游,《旅游法》实施对导游行业的影响,她深有体会。以她自己为例,她跑的是国内路线,原先一个月收入能达1万元左右,按现在的工资来算,这个月她只能拿到7000元,少了三成。她说,像她这样的导游很多,因为无法从游客购物中抽成,导游收入下降不少,多则下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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