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社
今年以来,在我国工业经济领域多个行业中,持续蔓延且加深的产能过剩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之“殇”。15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发布,将改革重点锁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并规划未来五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指导意见尤其强调,“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专家指出,这是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寻找增长新动力的又一重大举措。
新一届政府直面改革“硬骨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过数轮产能过剩,但这一轮程度大、影响深,化解的难度大。”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指出。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提出警告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权威人士指出,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出台这一改革举措,释放出中国新一届政府直面改革“硬骨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坚定决心和坚实步伐。
五年三大目标
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明确,要通过5年努力,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方面实现三大目标,即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规模基本合理,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发展质量明显改善,产能结构得到优化;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完善。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确定了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等化解严重产能过剩矛盾八大具体任务。
加大问责力度
针对以往化解过剩产能中,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不力乃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案件查办,对违法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监管不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公开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进展情况,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背景
钢铁等五大行业产能严重过剩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尽管这些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新闻延伸
职工怎么安置或进一步细化规定
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指导意见出台后,相关配套的操作细则和规定还要进一步细化,“就拿职工安置来说,工作怎么开展、谁来做、怎么落实,这些问题都需要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