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文/图
本报讯 为给店里安装的LED广告屏办“身份证”,福州市民李先生,昨天跑了好几个部门都没有成功。
李先生在五一北路经营一家便利商店,门前挂着一个LED广告屏。前日,城管开出罚单,要求他限期到区灯管办补齐手续,否则就要拆除LED;李先生来到区灯管办,工作人员说,这事归市灯管办管理;市灯管办最终回复称,目前全市这项业务都不接受审批。白跑了一圈的李先生,原本以为并不复杂的报批手续,实际上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受理。
辗转三处,被告知该业务不受理
14日,福州鼓楼区市容管理局东街中队执法人员,来到李先生的店里检查后发现,店门前的LED广告屏违反有关规定,需要拆除。
“当时我没有在店里,员工拒签处罚通知书,鼓楼市容局就下了一份询问(调查)通知书。”李先生说,昨日,他赶到东街中队接受调查。由于无法提供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开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19日前将广告屏自行拆除。
“我当时就问,要到哪里补办审批手续,城管执法人员就说到鼓楼区灯管办。”李先生随后赶往区灯管办。在听明李先生来意后,区灯管办工作人员回复说,LED显示屏的审批由市灯管办负责。
李先生无奈,只能再次赶往市灯管办,没想到,福州市灯管办给出的最终答复是,目前全市范围内,均不受理这项业务,这种LED广告屏是不允许设置的。
白跑了三个地方,得出的答案让李先生多少有点沮丧,“既然没有这项审批业务,但有关部门为何不能直接告知呢?”
涉事部门称,是依据职责分工回复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李先生再次来到鼓楼区市容局东街中队。当得知市灯管办的回复后,执法人员孙先生说,提供不了审批文件,只能是接受罚款、拆除的处罚。
对于为何事先不直接告知部门不审批的疑问,孙先生解释说,依据规定,这类业务的审批权在灯管办,他们只负责查处违规行为,“因为不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是否能审批我们不清楚,而且到底是市还是区审批,同样不清楚,所以会建议市民到同级的区灯管办咨询。”
在区灯管办,工作人员只表示,依据职责分工,只要涉及LED显示屏,均由市级部门审批,所以就建议市民到市灯管办咨询。另外,他们也已将此情况告知区城管部门,以免再有市民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