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林智 本报记者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交房了本该高兴,却被物业费惹得头疼。近日,莆田市区馨宜·皇庭骏景小区6楼的陈女士向本报反映,10月1日交房后,小区还在装修,物业服务没跟上,却被按每月2.5元/㎡的收费标准,强制预缴了一年物业费,一次性缴了4000多元。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科了解到,目前并没有要求业主须预缴12个月物业费的规定。
居民:不预缴物业费钥匙拿不着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圳路馨宜·皇庭骏景小区见到了陈女士。陈女士说,自己于2012年3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销售顾问承诺2012年10月份可交房入住,没想到之后拖到2013年10月1日才正式交房,而现在物业又遇到问题。
“小区物业还没跟上,却要求我们收房的业主先预缴12个月的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无奈之下,只好跟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并交纳了款项。“每月2.5元/㎡完全高于目前的市场正常价格。”陈女士拿到应缴费明细表之后还发现,有一个“成品保护费”的收费项目,并在备注中标明不退还,陈女士说,从没听说有物业收取该项目的,怀疑是私设项目乱收费。
部门:无强制预缴规定另行约定除外
记者持该小区物业收费明细,咨询莆田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吴先生表示,按2.5元/㎡标准物业费收费的小区并不少见,只要达到相应的物业服务等级行业规定标准即可按此标准收取。至于强制预缴12个月物业费,现行的物业费收取方面并无此政策,“一般预缴物业费,可选择3个月、6个月、12个月,具体要根据业主与物业服务提供商公平协商之后,签协议确认。”至于“物业成品费”的收费项目,确实并不多见,一般情况下要根据政策规定收费,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随后,工作人员拨通了馨宜·皇庭骏景小区的物业公司“福建省威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首期预缴12个月是根据相关物业政策规定,目前已跟相关业主签订了协议,并无强制业主签订的行为。至于“成品保护费”是因小区部分住户刚交房,装修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小区楼道地板墙壁等公建设施造成损害,成品保护费是作为这些设施的维护之用。
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称,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确实存在违规或收费昂贵无法接受,可整理相关材料向项目所属区域荔城区住建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