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记者 包华 通讯员 新港综 文/图
本报讯 连日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福州市环保局、海都报,三方联手严查“乌贼车”。但在高压之下,仍有乌贼车“招摇”过三环。
昨日下午2点20分至2点30分,仅十分钟,福州三环路罗汉山隧道附近先后出现两辆乌贼车。车牌为闽A2E075的货车首先进入记者的眼帘,该车的车门上写着“福州城西运输公司”,车内驾驶员发现记者后,立即加速往前开去。仅十分钟后,记者前方又出现一辆乌贼车,车尾喷着浓浓的黑烟,该车的车厢上还写着“爆”字,车牌为闽AGD906。
随后,记者查询到福州城西运输公司登记的三个电话号码,但均无人接听。而另一辆货车属福州恒顺危险品运输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
今日,记者将会继续联系福州城西运输公司,督促其对车辆排气进行整改。
感谢市民阮先生提供线索,奖励80元
乌贼车这样罚
根据《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环保部门发现尾气排放抽检不达标的车辆,将责令停止使用,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驶中排黑烟或浓烟的机动车,应责令其暂停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到环保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经两次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强制予以报废。若超标排放尾气逾期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逾期不治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
维修单位将维修后污染物排放仍超标的机动车交付使用的,将被处以3000元~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