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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可在平潭 申请5年期居留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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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0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胞可在平潭 申请5年期居留签注
不受“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限制,平潭是全国唯一获得此项优惠政策的地区
 

N本报记者 卢锃

本报讯 从昨天开始,台胞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最长5年的居留签注,不再受“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限制。平潭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此项优惠政策的地区。

今年9月中旬,公安部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在平潭投资、就业、学习等需长期居留的台湾居民签发有效期最长5年的居留签注,不受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的限制”的优惠政策。经过充分的准备,从昨日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开始执行这一优惠政策。持有此类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由多次出入大陆任何开放口岸,并可直接前往大陆其他地区。

据了解,现行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规定,申请有效期最长5年的居留签注的台湾居民必须在大陆居留一年以上,并根据具体的条件办理申请。

此次公安部赋予平潭的优惠政策,突破了“居留一年”的限制,放宽了受理范围、简化了申请手续、缩短了办证期限,将进一步促进两岸人员交流。据平潭出入境管理部门数据统计,今年到平潭办理签注的台胞日益增多,1至9月,到平潭办理多次往来签注的台胞,与去年同期比,增长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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