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蔡冠清 陈宇
本报讯 日前,莆田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接报后,对辖区林某生经营的莆田市城厢区运革鞋面工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工场生产标有“newbalance”注册商标的运动鞋,但无法提供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营业证明及授权许可等合法手续。截至案发日,林某生共生产假冒运动鞋319双。近日,城厢区工商局责令林某生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暂扣的307双假冒运动鞋予以没收,同时对其处以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