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天下/海峡
3上一版  下一版4
 
台将设查缉黑心食品专案小组
台湾一老人 98岁拿硕士学位
《台湾通史》第一版影印本 在北京出版
揭秘台“陆委会主委”王郁琦:曾代表台大辩论赢过南京大学
男子骂人“垃圾”判赔1.6万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骂人“垃圾”判赔1.6万

 

本报讯 台湾高雄市林姓男子替王姓屋主整修浴室,两人发生口角闹上警局,林男对王男说“垃圾”。日前,法院判决,刑事罚金加民事赔偿,林男共需付给王男1.6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指出,去年9月,林姓男子和王姓屋主在派出所内吵架,林男对王男说了“垃圾”两个字,王男觉得名誉受损,要求10万元精神赔偿,并要林男登报向他道歉。

林男辩称,自己用方言说“垃圾”是口头禅,习惯性脱口而出,这是个人修养问题,不应该入罪。

法官认为,“垃圾”两个字在一般人的认知里,是负面评价,侵害他人名誉权,审理后判他共需付1.6万元给王姓男子,平均一字8000元。但认为登报对恢复王男名誉没有帮助,裁定他不用登报道歉。

(中新)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