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21日晚9时许,福州朱小姐报警称,大约半个小时前,她来到五四路国际大厦旁的中国工商银行,在ATM机上取了200元,可是走的时候忘记取卡了,等想起来赶回来时,自己的卡已经不见了,手机短信提示银行卡被取了5000元。
由于当晚银行无法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将朱小姐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登记。22日上午,民警赶到银行调取监控录像。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民警,当天早上9点多,一名男子拿着一张银行卡和5000元现金交给工作人员,“说是他捡到的”。
民警立即对该卡的卡主资料进行核对,发现就是朱小姐的银行卡。民警将该消息通知朱小姐,朱小姐大喜,赶紧到银行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现金取回。民警推测,估计是该男子取完钱后有思想斗争,最终还是退还银行卡和钱给银行,由银行交还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