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记者 关铭荣 文/图 实习生 黄文英
本报讯 昨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福州三环辅道山重村公交车站附近腾起一团黑烟,浓烟遮天蔽日,还伴随着刺鼻的焦味,黑烟的源头是一堆被人点燃的塑料垃圾。
昨日中午,福州车主阮先生经过该路段时发现了这一团黑烟。阮先生说,一看那烟雾就知道应该是烧垃圾,这种行为不仅很恶劣,还很危险,因为黑烟的位置处于一块空地,周边都是杂草,要是大火引燃杂草,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随后,记者赶到现场,起火的垃圾堆包含不少塑料、泡沫等杂物,垃圾堆位于一条土路旁,而另一侧则是长满杂草的平地。此时,现场垃圾已经烧了大半,但照样滚着黑烟。途经车辆只能在烟雾中穿梭,非常危险,还有车主开起了双闪灯。
路边一家工厂的工人说,这个垃圾堆应该是上午开始烧的,他们也不知道放火者是谁。有工人说,这块地属于附近的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随后,记者联系了园中村村委会。昨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园中村村委会林主任赶到现场,但林主任称,这块地已经超出该村范围,属于潭桥村。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潭桥村村委会的陈主任。他说,这块地距离村民居住的地点较远,为此,就有人在此乱倒、乱烧垃圾,之前已经清理过多次,但不清楚是谁在烧垃圾。村里会派人到场清理这块地上的垃圾,同时设立警示牌,禁止乱倒、乱烧垃圾。
感谢市民阮先生提供线索,奖励80元
乱烧垃圾这样罚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在市区、近郊区、集镇等人口集中地区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个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