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程菁
本报讯 乘客坐客车,因车经过不平路面剧烈颠簸,这名乘客的腰椎骨折了,遂向客车索赔。近日,连江县法院判客车所在的运输公司赔偿伤者12.8万余元。
2012年7月17日约16时,50多岁的陈某乘坐福建连江县一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从连江县筱埕镇蛎坞村回连江县凤城镇。当车辆行驶至连黄公路敖江镇财桥村路段时,由于车辆剧烈颠簸,陈某感到腰部疼痛。随后,被送往连江县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陈某的腰椎压缩性骨折。陈某住院治疗30天,合计花费医疗费人民币1.7万余元。2012年8月16日,陈某出院,医生建议继续休息两个月。
连江县法院的法官认为,该运输公司负有将乘客陈某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法院判运输公司赔偿陈某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