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
本报讯 今年1月29日,福州的彭先生通过马尾江滨东大道的273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QQ6轿车,价格1.6万元。在购车合同中,商家承诺将于2月28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可承诺期内,过户手续并未办好。彭先生与商家交涉多次,一直被拖延未处理。
马尾区工商局介入调解。商家称,由于当时办理这笔业务的人员在签订协议后不久就辞职不干了,还将相关的过户资料一并带走,正是因为这些资料的缺失,才导致过户手续一直办不下来。工商执法人员指出,商家已涉嫌违约,应尽快要回相关资料,办毕过户手续。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立即与该业务员取得联系,要回相关资料,并承诺在两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所需的810元费用,商家和彭先生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