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天下/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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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台拟修“食品卫生管理法”
食品掺假或罚3000万

 

本报讯 台湾新“食品卫生管理法”6月底才上路,但食品安全问题却连环爆,因此,台当局“卫生福利部”决议再次修法,食品搀伪、造假裁罚金额将从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大幅调高到3000万。草案预计二周内送到行政机构审议,力拼立法机构本会期修法通过。

此外,搀伪或假冒刑责也将一并上修,根据现行“食管法”第49条,若食品有搀伪或假冒,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目前拟加重刑责,可能拉高到7年甚至10年。台“卫福部”常务次长兼食品药物管理署长许铭能说,将再找“法务部”及学者专家研商。

另据悉,昨日,台当局“卫福部”、“法务部”等单位研商决定,业者富味乡裁罚金额可达4.6亿元,大统长基18.5亿元,可能还会再提高。

此外,彰化检方已起诉大统问题食用油品案,民众爆料称料理米酒等酒品有刺鼻的怪味道,担心酿制过程或成分调配也有问题。彰化县已采样11款酒品送验,预计很快会有检验结果。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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