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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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车追尾后 快速撤路边
车子被刮持棍拦车抢钱
粗心司机开车连掉两台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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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3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车追尾后 快速撤路边
本报持续关注榕城“小事故不撤离”现象,“快撤”渐入人心
昨日上午,福州西二环路上多车追尾,车主及时将车撤到路边
 

N本报记者 汤先增 包华 通讯员 洪山综 文/图

本报讯 本报持续关注“小事故不撤离”现象,榕城“赖路”现象略有改观。下车、拍照、挪车,自行撤离三步骤,被越来越多的车友接受,“快撤”渐入人心。昨日上午9时20分许,福州西二环省委党校路段,4车追尾后四五分钟,车主们不约而同地主动撤离,路面交通未受影响。

记者赶到现场时,4辆追尾的车辆都停靠在路边,车牌分别为:闽AH9105、闽A27855、闽AT5825、闽A1986U。受损最重的是中间两辆,一辆是出租车,尾部保险杠被撞脱落,一辆小车引擎盖被撞瘪了,车内两个安全气囊弹出。

闽A1986U司机是个中年男子,他说,当时第一辆车子紧急刹车,紧跟其后的三辆车子因避让不及,接连撞上,所幸没有人受伤。

“我们也经常看报纸,媒体都在呼吁大家做到小事故要快撤,不能有‘赖路’的陋习。”几位车主说,事故发生后,大家看到路上的车子开始滞留,为不影响后方车辆通过,纷纷开始快撤“三步曲”:下车、拍照、挪车,并拨打电话报警报备。“四五分钟内,所有车辆都撤到路边。”车主们说,剩下的事情,就交给警方和保险公司了。

□小贴士

小刮擦撤离须知

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必须自行撤离: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驾驶移动,各方

车辆均在我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各方车辆损失均无明显超过1万元。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

□快刀短评

为“快撤”车主喝彩

关于“赖路”的报道,本报已经做了很多。令人欣喜的是,近期关于快撤的报道多了,理直气壮“赖路”的人少了。昨天,这四个车主,在老大难的西二环路段,五分钟内,全部撤到路边。原本司空见惯的拥堵车流没有出现,无数人的上班没有耽误,开会没有迟到。对此,我们感谢这四位识大体的车主,他们值得所有人道一声:赞!

弃恶扬善,不拒其小。车被撞了,心疼是必然的。但是“赖”下去,于事无补,反而拖累了别人。这个道理简单,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

习惯的改变,光靠内心的力量,还不够。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要行动起来,对待“赖路”者,该罚就罚,从重处罚,罚到他“不敢不”快撤;对待快撤者,全社会都来鼓个掌,喝声彩。唯有如此“赏罚分明”,快撤才能从自律走向他律,最后变成全社会都接受的习惯。    (萧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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