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8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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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热水器 商家不“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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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拆热水器 商家不“三包”
工商称:私拆家电维修、遗失发票都会导致家电权益无保障
 

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讯 福州的陈女士去年在中亭街的多欧家电商场购买了樱花牌热水器,10月20日,陈女士在家中洗衣服的时候突然发现水管里流出了热水,她赶紧把水龙头关掉。随后便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她冲进浴室一看,热水器管竟然爆炸了。

她马上联系售后,售后上门检测后发现陈女士曾经私自拆修过热水器,判断发生热水器管爆炸很有可能是她维修不当造成的,且陈女士无法提供购机发票,于是要求陈女士支付维修费140元更换配件。

对此陈女士称,热水器还在维修期内的时候坏了一次,是温控器出了问题,由于遗失了发票,售后拒绝三包,才自行购买配件安装。

执法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指出,陈女士丢失购机发票,也提供不出送货安装单等相关凭证,自身存在过错。按照相关规定,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工商提醒,不管购买何种电器,只要注明了“三包”期限的,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到指定的维修点,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维修,以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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