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8日,最高法公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将全程
留痕,以约束和监督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权。
《意见》提出,应建立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的制度,加强对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防止审判管理权的滥用。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
《意见》提出,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公众易于接受的信息传播方式,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目前正在着手起草、规范微博直播庭审的规范性意见。
针对“法官离职潮”,《意见》对于法官遴选和法官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提出实行上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的方式。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加入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