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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借开小灶猥亵幼女 小学教师获刑2年半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放学后,莆田一小学40多岁的音乐老师蔡某热情地将班上10岁的女同学苗苗(化名)留下,提出要专门为苗苗开小灶,帮助其矫正发音。可到了教师宿舍后,蔡某称苗苗发音偏低与身体发育有关,诱骗苗苗脱去身上的衣服,对苗苗进行猥亵,致苗苗轻微伤。

苗苗就读于莆田城厢区一乡下小学,今年11岁。苗苗介绍,2012年9月13日,与她同龄的堂妹向她哭诉小学的音乐老师在教室内边跟她说话边动手摸她的胸部。

可没想到,就在堂妹受猥亵的第二天,苗苗也受到猥亵。苗苗向警方陈述,9月14日上午放学后,音乐老师蔡某特意将她留下。宿舍内,蔡某骗称苗苗发音低与她的发育有关,要求苗苗脱掉身上的衣服帮她检查。当苗苗脱掉衣服后,蔡某就动手对苗苗进行猥亵。

城厢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蔡某对其所犯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9月13日的另一猥亵行为。蔡某采用诱骗的手段猥亵不满14周岁的幼女2人次,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近日,该院一审判处蔡某有期徒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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