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吴晓婷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公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公共服务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单位应当一并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