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 前往不同医院就诊,患者以前常常被要求同一项目重复做检查。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全省已经开展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我省也是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这一互认的省份。
受省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和省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历时4个月,对全省42所三级医院的临床检验、放射影像检查质量以及医院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确认第一批开展临床检验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7所,第一批开展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网络互认的医院21所。各医院互认项目详见海都网(www.Nhaidu.com)。
据了解,此次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网络主动提醒医学检查结果。当患者持社保卡就诊时,其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院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标示“*”号),可通过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向医师工作站主动发出提示信息,告知医师有医学检查结果可供参考。
根据安排,2013年10月—11月进行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工作测试运行;12月进入实施推进阶段;其他未纳入互认范围的三级医院可对照互认条件进行整改,条件成熟的可向省卫生厅提出互认申请,由专家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