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周素梅 黄勤鑫
本报讯 眼瞅着手头渐紧,几番讨要工资未果的打工者潘某愤怒了,持刀将老板捅伤。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
广西人潘某,今年35岁,在闽清黄某经营的玻璃厂打工。黄某拖欠工资,潘某多次讨要未果。2009年年底,潘某决定做“最后一搏”。他将刀具放在口袋,来到黄某的办公室。黄某依旧推托说“等过几天货款到了,就给你发放”。后双方起了争执,进而相互厮打。
就在潘某掏出刀子时,被一名途经的员工看到,并吓得惊叫起来。黄某本能地躲闪了下,可仍被伤了腰腹部,潘某随即仓皇逃离。2012年底,潘某被警方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