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文/图
本报讯 “还在建设的路段,怎么警察就来开罚单了?”昨天,福州李先生在五四北泰禾广场吃完中饭后,发现自己停在广场旁边在建的坂中路上的小轿车,被贴了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
记者从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了解到,坂中路仍在建设,未交付使用。对此,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有关人员表示,情况很复杂,有待调查。
同一条路上20多部车被罚
昨日,李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这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开单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13时18分,违法停车地点为坂中路,上面印着“福州公安局晋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红章。不仅仅李先生的车,停在这条路上的20多部小车都被“贴单”。
李先生觉得委屈,他认为,这条路很大一部分还在建设中,看起来是条“断头路”,并没有车辆来往通行,在这里停车根本不影响道路交通。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坂中路一头与秀峰路垂直,另一头仍堆放着不少石板等材料以及作业机器,车子很难再往前通行。而路面上的一段刚被铺上柏油,大约七米多宽的路面并没有划上交通标线。从秀峰路进入坂中路的人大多是前往泰禾广场,大都将车辆停靠在这条路的两边,中间被留下通行。
建设方:路未交付警方:情况待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向晋安警方反映此事,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该路段已经投入使用,警方已开始在路面上执法。不过,记者从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了解到,坂中路仍在该公司建设中,未交付使用。
警方是否能在在建路段执法?晋安区交巡警大队有关人员表示,情况很复杂,须等民警将违法车辆录入电脑,他们查询后才能了解实际情况,“对罚单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李先生拨打968111报料,线索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