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反映:10月30日A44版《福州民警果断开枪抓捕》一文中,“还用砍力敲打过往车辆”有误,应该是“砍刀”。经查证,系本报记者施建华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纠错的读者。
读者何先生反映:10月31日A50版《小区绿地 冒出一个庙》一文中,“福州市鼓楼区连江中路”有误,连江中路不在鼓楼区,而是在晋安、台江区。经查证,系本报记者陈超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何先生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