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本报讯 莆田荔城南大道附近一处马路受损严重,莆田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以下简称莆田市政)施工队进场施工修复。施工时,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厢分局(以下简称城厢执法分局)上前阻止,现场作业的切割器被收走。
市民:道路修一半怎么停了?
10月11日,本报《井盖哐当扰民 砖头“站岗守卫”》一文报道了莆田荔城南大道莆田东方医院对面的马路,因井盖和路面受损严重,一有车辆途经就会发出“哐当”的响声。
接到本报记者反映后,莆田市政表示将派人处理。可昨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施工队仅修复窨井盖后就收工了,没有修复破损的路面。
记者在现场看到,问题井盖已被更换,但周围破损的路面如故。市民陈先生说,窨井盖更换后,没了扰民的哐当声,但出入该路段还是很不方便。“为什么只换井盖,不修路面?”道路修到一半停了,市民很不解。
市政:已发函告知城管
为什么施工到一半就停了?对此,记者采访了莆田市政负责人苏先生。
苏先生介绍,接到本报记者反映后,该单位立即派人前往荔城南大道查看,随后工程队进场施工修复,可在施工队刚更换完窨井盖,准备动工修复受损路面时,现场作业的切割器被城厢执法分局执法人员以“无证破路施工”为由没收,并被要求停止施工,所以工程队就停工了。
苏先生说,按我省今年开始实施的《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规定,由于行为目的不同于其他单位,市政养护和维修造成城市道路的占用与挖掘,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和审批。且“施工队进场前,已发函告知城管,城管也签收了,没想到工具会被没收”。
苏先生透露,近期,该单位的另一处施工现场也同样遭城厢执法分局阻止和没收工具,至今尚未归还工具。10月23日,城厢执法分局发函要求莆田市政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并报给该局,该局将对施工进行监管。苏先生表示,将继续协调,尽快让施工队进场。
城管:按规定办事非有意为难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厢分局负责人陈先生表示,莆田市政在施工前的确有发函给城厢执法分局,但仅是发函并没有提供正规的审批文件。且莆田市政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没按有关规定对施工路段采取围挡等必要的措施,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影响市容市貌。
“莆田市政是审批部门,不仅不能搞特殊,更应带头按有关规范来施工。”陈先生说,莆田市政作为职能部门如果不规范,说不过去。陈先生表示执法人员只是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并非有意为难莆田市政,只要莆田市政整改到位,就会归还暂扣的物品,如果还不整改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