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连日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有关县区(管委会)渔业主管部门,配合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厦门)的专业人员,开展2013年第二次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本次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个县区(管委会)10家养殖单位的鲍鱼、鲈鲷类海水鱼、罗非鱼、草鲢类淡水鱼等4个品类计14个样品,对药残进行检测。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莆田第一次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共抽检了18家养殖单位5个品类26个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