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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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爱不成 两次强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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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求爱不成 两次强暴少女

 

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丁晨

本报讯 追求了数月,始终得不到对方芳心,竟两次强暴对方。10月31日,南平一男子因涉嫌强奸,被南平延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抓获。

据介绍,男子李某,今年32岁,平时靠放高利贷赚钱生活。李某经常到延平区一家台球店玩,认识了23岁的店员小丽(化名)。得知小丽正在找房子,李某主动提出,让小丽搬进自己的出租屋里。过了没多久,小丽的妹妹、21岁的小玲(化名)也搬了进去。李某发现小玲温柔贤惠,便开始追求小玲,但追求了数月,始终得不到对方芳心。

10月25日是李某的生日,他发了短信给小玲,让小玲陪他过生日,小玲答应了。下午5点左右,李某说,要带小玲到一家酒店顶层的餐厅吃饭。可电梯到了酒店的客房部,李某就把小玲往事先订好的房间里推,不顾小玲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小玲的家人担心报警会影响小玲的名声,决定暂时不报警。可10月29日,李某又叫了两个朋友,在小玲下班时,强行将小玲拉上车,开上高速,在高速路边,将小玲再次强暴。

小玲下车后,与家人联系,立即向延平警方报案。10月31日,李某在南平出现,被守候多时的警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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