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刘巧诗 刘丽兰 本报记者 朱敏敏
本报讯 男子徐某请“风水先生”卢某看风水,不料返程途中出了车祸,“风水先生”卢某八级伤残。徐某赔付卢某医疗费和住院护理费后,双方签署协议一次性给付补偿
费3000元。因这份协议显失公平,近日,闽清法院依法撤销协议,判决徐某赔偿卢某相关损失12万余元。
2012年4月17日中午,闽清男子徐某雇请“风水先生”卢某,前往闽侯竹岐一陵园帮看风水。徐某驾车载着卢某返程途中,他出神地想着“风水宝地”一事,不料,途经316国道48km+20m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轿车撞向了路边护栏,造成卢某左髋关节等数处受伤。后闽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徐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卢某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徐某主动支付了卢某的医疗费及其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同时,徐某与卢某签订协议书,约定一次性给付卢某补偿费3000元,以了结徐某的赔偿责任。
2012年8月14日,鉴定结论出炉显示,卢某损伤达八级伤残。卢某再次找到徐某要求赔偿,徐某却一再拒绝。无奈之下,2013年4月初,卢某将徐某告上了法庭。
日前,闽清法院认定,双方协议仅一次性给付补偿费3000元给原告,与原告的实际损失相差较大,显失公平,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院对该民事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并判决徐某赔偿卢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12万余元。